租户带电池进屋充电起火致身亡房主能否担责?

访问次数: 发布时间:2026-08-29 16:24

     

  然而,就是如许一场正在救火员赶到前“很快就灭了”的火,形成极为惨沉的后果——李亮多处严沉烧伤,面积达98%。虽然被告急送医救治,但李亮仍于17日后急救无效,倒霉灭亡。

  2025年6月5日凌晨,正在一居平易近小区,52岁的须眉李亮(假名)将一块二手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带入出租房内充电,不承想,电池充电器突发电气线毛病导致屋内起火,形成李亮严沉烧伤,不治身亡。过后,李亮的家眷将房主诉至法院,索赔110余万元。

  “其时我正在3层睡觉,突然听到2层的李亮呼叫招呼‘着火了’,我赶紧往1层跑,颠末2层时,看见李亮屋里有黑烟冒出,之后,一名1层租户上来用灭火器救火,还用水盆接水进行灭火,火很快就灭了。”吴佳新正在法庭上回忆,火警发生于2025年6月5日凌晨4点多,“李亮干拆修早出晚归,我对其本人不熟悉。”。

  第三,关于李亮本身的及违法行为。法院认为,李亮基于小我目标,未恪守国度法令律例及消防平安要求,于深夜凌晨将刚采办的二手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面积仅约5平方米的狭小卧室,放置正在床铺边缘等易燃物稠密区域进行充电,是激发本次火警的间接、底子缘由。

  李亮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从哪里采办的呢?消防部分扣问李亮的女儿得知,车是李亮从卖二手电动自行车的商贩处采办,价钱为249元,采办时间恰是发生火警的前一晚。不脚8个小时后,悲剧正在深夜悄悄发生。

  52岁的李亮正在务工,处置拆业。2021年5月,李亮正在一栋村平易近自建房2层租下一间房,月房钱650元,面积约5平方米,出租人是吴佳新(假名)及老婆,二人住正在3层。

  火警发生后,消防部分出具的《火警变乱认定书》认定:火警系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电气线毛病所致,最后起火部位正在室内床铺边缘。

  过后,李亮的老婆及一双儿女将房主吴佳新夫妻二人诉至法院,索赔医疗费、灭亡补偿金、损害安抚金等丧失的50%,即110余万元。来由是二被告做为衡宇出租人,以及对出租屋内失修、紊乱的电气线的维修权利。

  其次,关于二被告能否尽到了平安保障及提醒权利,法院认为,出租人的平安保障权利应以合理限度为界,不克不及苛求其对承租人室内的私密违规行为承担“超出鸿沟”的防备义务。

  日报客户端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,法院审理认为,李亮掉臂律例,宣传警示,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到室内充电,是激发火警的间接、底子缘由,该当自行承担全数后果。法院一审讯决,驳回被告方全数诉讼请求。

  二被告还认为,“租户屋内不是公共场合,房主不成能每天进屋一一排查能否有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,被告方应告状电动车充电器品牌的厂家,而不该向我方索赔。”?。

  法院认为,本案的争议核心正在于:二被告做为涉案衡宇的出租人,对李亮因火警灭亡损害后果的发生能否存正在,能否该当承担侵权补偿义务。

  起首,关于火警的实正缘由。被告从意火警系“租赁屋内线紊乱,年久失修”惹起,但未提交任何予以证明,且取消防部分的变乱缘由认定相悖,法院对被告说法不予采信。

  综上,法院于2026年6月29日一审讯决驳回被告方的全数诉讼请求。8月25日,记者从被告方代办署理人,市盛峰律师事务所辉律师处获悉,该案一审讯决已生效。

  二被告完全不承认被告方的说法。“电动自行车电池正在室内充电,曾经是一个常识。李亮做为一名成年人,该当对本身灭亡后果承担全数义务,此外,他还应对我方形成的丧失进行补偿。”二被告正在法庭上辩称,“我方也尽到了平安保障权利,出租房口、墙上、门上,四处都有电动自行车电池正在屋内充电的提醒,室外还有充电棚,每个屋的电表还安拆了漏电器。”!